3月9日上午,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山在疫情防控期间寻衅滋事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李某山无视值班人员劝拦多次绕过村疫情防控卡点擅自外出,恐吓、辱骂值班工作人员,并持刀砍毁防疫宣传条幅和宣传牌,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且情节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上蔡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山有期徒刑10个月。
疫情防控期间,上蔡法院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快从严惩处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