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你赵法官,我都没想到钱还能要过来,能要过来这么多,这我就很满意了!”4月19日在上蔡法院执行局,申请人郭某拿到执行款后,不住地向承办法官赵文波道谢。
在郭某与梁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郭某8980元水泥款及利息的义务。承办法官赵文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梁某的银行账户,并划拨存款5000余元。剩余款项虽然不多,但梁某仍迟迟未能履行。
经了解,梁某年逾70,身体长年患病,其妻子常年卧病在床,二人没有劳动能力,早年被当地村委列为贫困户,是帮扶救助的对象。申请人的胜诉权益需要维护,贫困户的生活也需要保障。鉴于此,一方面承办法官到被执行人梁某家中进行走访,告知梁某法院考虑到其家庭特殊情况,不再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劝梁某在其能力范围内尽快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承办法官联系申请人郭某,告知其梁某家中困难现状,希望其对被执行人多些理解。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沟通调解下,4月19日上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郭某同意梁某当天给付自己1700元,剩余款项及利息自愿放弃(前期5000余元郭某已经领取)。申请人郭某于当天领取了1700元执行款,双方矛盾得以化解,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