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上蔡创业青年余某某与上蔡县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三间门面房的购房合同。因故,余先生要求置业公司退房并协助办理网签撤销合同未果。余先生将某置业公司告到法院,形成诉讼。
法官及时与置业公司沟通,公司认为余先生存在违约,要求余先生赔偿违约金4143元。案件迅速调解结案,但在余先生房管等部门办理网签撤销手续时,又遇到了烦心事。有关部门要求余先生出具收到置业公司退回购房款才能办理网签撤销,而置业公司一时不愿意将购房款退回。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法官让置业公司将应退购房款253556元打到自己卡上,与房管部门领导汇报协调。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4月21日,承办法官不顾中午休息。将涉案事务全部办结,又到信用社将购房款253556元打到余先生银行卡上。
余先生于心不忍,一再要求请法官吃饭。被婉言拒绝。“能给当事人解决问题,就是对法官最大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