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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法院 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不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18:13:54


                                      上蔡县人民法院

                    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不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

本院各庭室,各人民法庭: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中央、省委“减证便民”有关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现就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9日起,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时,不需要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二、上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生效证明专员,为生效证明专员开通专用账号并配置Ukey,方便生效证明专员查询、打印本院和二审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三、上蔡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应当于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完成生效证明勾选,并推送至本院生效证明专员。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时,由生效证明专员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查询、打印。

    四、上蔡县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部门应当定期通报生效证明推送情况,协助员额法官适应新要求,满足当事人新期待,共同做好诉讼服务工作。

    五、上蔡县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集中受理对本辖区法院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投诉,及时接听,一一登记,快速交办,跟踪督办,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六、本通知所涉裁判文书包括全省各级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刑事以及刑事附带民事一审、二审、再审判决、裁定,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外省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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