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务起纠纷 速裁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3-02-15 09:11:24




2023年2月14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原告陈某、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陈某跟随被告丁某到新蔡县、上蔡县做装修工程。工程结束后,经双方进行结算,除去被告丁某已支付的劳务费外,被告丁某仍欠五原告劳务费27700元。经五原告多次催要该款,被告丁某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遂产生纠纷。

上蔡法院在2023年2月10日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程亚楠充分考虑到农民工群体追讨薪资难的处境,便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与双方进行沟通并约定好时间前来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反复释法析理,另一方面向被告丁某讲明事实道理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引导丁某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共识。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五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在劳动中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务人员在提供劳务时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用工主体,在提供劳务完毕后,要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结算并出具书面的证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上法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