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诉源治理“枫”景|物业服务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3-02 15:02:18





物业纠纷事虽小

却关乎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

如果处理不当容易

让“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

影响社区的和谐安宁

物业作为小区中的管家角色

却常常被投诉不作为、服务差、收费高等

业主甚至不交物业、不配合管理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面对这类物业服务纠纷案件

上蔡县人民法院是怎么做的呢?

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业主“打架”  求助法院来解决

2023年2月27日,上蔡某小区物业公司因小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将25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上蔡法院立案庭收到立案材料后认为该批案件涉及人员多、诉讼标的小、业主情绪反应大,若简单裁判,只会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影响小区的和谐稳定。于是,上蔡法院立案庭果断研判,从源头解决双方矛盾,统一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一波三折  直击焦点曲径通幽

通过了解,该系列案件法律关系较为清楚,难点在于涉及人数众多,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调解员便逐一与业主、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双方需求,分析矛盾争议。调解过程中,每每出现双方情绪激动,偏离调解轨道的情形,调解人员便及时“灭火”,从法理、情理、小区治理多个角度耐心解释。

经过调解人员反复沟通,做思想工作,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撤回起诉。

这25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切实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和企业的负担。在今后的工作中,上蔡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继续坚持把非诉调解机制摆在首位,继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更好地服务群众,践行司法为民。

法官提醒

物业纠纷并不是某一方的原因,物业公司与业主都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物业公司要注重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环境,提升业主的居住体验感;业主按时自觉缴纳物业费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双方要加强沟通,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因长时间的拉锯战使矛盾越积越深。只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才能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使物业公司和业主和谐相处,共建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上法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