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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高效调解化纷争 当庭履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23-04-07 08:51:27



4月7日上午,上蔡县人民法院卧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经过法官及法官助理多次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圆满解决当事人诉求。

原告王某借用被告某公司的名义进行国防教育服务,训练完成后,服务费转账至被告公司账户,后原告王某向被告公司追要该笔服务款,但对方一直拖延给付。经多次讨要无果后,王某无奈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深入了解案情,梳理案件脉络,详细询问了原、被告相关情况。被告应诉后不认可与原告形成合同关系,认为该项目并非由原告王某实施,而是由公司承接后实施的,双方因服务款给付问题发生争议。为进一步化解矛盾,法官主动联系了解情况,向其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被告公司当庭向原告王某给付服务费60000元。

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本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上蔡法院卧龙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件审结即为执结为抓手,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公正与效率”为宗旨目标,切实为基层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编辑: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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