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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前因邻里纠纷把牢坐 后来法庭调解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3-06-25 16:54:59


“秦某某就是一颗定时炸弹,要不是法官调解,我就睡不着觉”。家住崇礼乡的杨某如此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2021年2月,杨某与秦某某因邻里关系产生纠纷,杨某手持砖头将秦某某头部砸伤构成轻伤二级。杨某被上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杨某刑满释放后,与秦某某因宅基地问题再次产生纠纷。杨某说“宅基我没买成,我还坐了牢,你不把买宅子钱退给我试试”。秦某某说“不把宅基地上的杂物清除,我绝对不会退钱给你”。考虑到双方邻里关系,但双方积怨较深,剑拔弩张,承办法官耿继昌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释明法律,讲清情理,指出双方买卖宅基的违法性,讲到邻里关系的重要性。最终,杨某与秦某某冰释前嫌,杨某将宅基清理整理后交给秦某某,秦某某当庭退回杨某的“购买宅基款”。

杨集法庭将继续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更加周到的家门口式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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