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诉前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化解了当事人邻里间矛盾。
朱某与毛某原本是关系不错的邻居,在此之前,两家经常相互走动,关系和睦,生活中一方遇到难处另一方也会及时伸出援手。但是由于双方缺乏沟通,一些小矛盾没有及时化解,日积月累,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发生肢体冲突。原告经医院诊断为轻微伤,而被告则被上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8天,并处以罚款300元。双方付出了巨大的违法的成本,不但被打者的身体与精神遭受痛苦,而且打人者也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事后双方沟通未果,原告朱某遂将被告毛某诉至上蔡法院请求赔偿。
耿继昌法官收到该案后随即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发生冲突的矛盾点。法官认为远亲不如近邻,双方矛盾虽有,但未达到不能化解的地步。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为双方讲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并就被告应赔付金额,仔细查阅原告就医的各种费用凭证,听取双方意见,经过多次反复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了医疗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双方均表示以后不再滋事。这次调解运用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法官应再多一些“坐堂问案”的细心,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努力寻找“最大公约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