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质效提升”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上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严格按照院党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能动司法,兼顾平衡依法裁判与实质化解,一体推进个案办理与诉源治理,有效提升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以实干实绩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讲政治顾大局,以更新理念引领行政审判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行政案件穿透性思维和判到位”的行政审判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对群体性诉讼、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重点案件,建立风险评估台帐,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情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践行为民宗旨,以更强担当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关注和研判当事人的真实诉讼意图,加强对实质诉讼请求和核心争议的审查、回应,依法作出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裁判,并从严把握裁定驳回起诉的适用标准。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做到繁简适当、切中要害,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同时做好案件的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合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正确对待诉讼结果,切实提高服判息诉率,避免程序空转。
三是强化府院联动,以更大作为赋能法治上蔡建设。与县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上蔡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通知》等多份文件,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走深走实,为党委和政府决策做好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指导帮助群众协调化解具体纠纷,对常见多发的行政争议及时制发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正,规范执法行为,更好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四是坚持诉源治理,以更实举措实质化解行政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县府院联动办的沟通协商,把符合立案条件的行政纠纷通过府院联动办公室转送到涉案行政单位,在诉前环节中引入法院、府院联动、行政机关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积极寻求原告诉求的真实意图,并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研判,有效形成行政机关有错自纠机制,切实维护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实体权利,实现行政纠纷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