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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老年人权益】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院调解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3-10-21 15:14:32


九九重阳,其乐融融。重阳节,又称“老人节”,在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今天,尊老敬老爱老孝老依旧是不变的主题,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是社会对孝老爱亲最真实的呼唤。孝顺父母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既要扎根心底,更应该日日身体力行。上蔡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妥善审理各类涉老案件,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敬老爱老成为主流的社会价值之一,让重阳文化更俱时代内涵。

近日,杨集法庭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老(化名)、赵老(化名)现年76岁、83岁,育有两儿两女,其中次女已经去世。由于家庭方面等原因,其长子一直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生病时也拒绝带其就医,老人的日常照料都是由次子承担。由于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急需子女的赡养,造成父母子女对簿公堂。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耿继昌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先是对其子女予以批评教育,并从法理和情理上向其子女强调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父母将子女抚养成人,现在却让老人老无所依,这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尤其二老现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作为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最终,根据被告的经济能力和意愿,结合原告的实际需求和当地的经济水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每个月支付二老赡养费1000元。至此,一起积怨已久的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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