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当天,上蔡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一起再审审查案件,被告当场结清欠款,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欢,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再审申请人党某在某乡镇经营餐厅,1999年至2000年间被告贺某陆续欠下就餐费用6千余元,并于2002年1月出具欠条一份。经多次催要未果,党某在2020年起诉,法院判决贺某支付餐饮费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贺某支付8000元,剩余利息党某自愿放弃。在贺某偿还5000元后,下余3000元一直未能支付到位。后党某又起诉贺某要求按照前期判决内容支付全部欠款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贺某支付党某3000元,党某不服判决提出再审申请。
一个简单的吃饭给钱问题,经判决后最终进入再审程序。如何满足各方当事人的不同需求,让涉诉双方过个安心年?再审法官梁红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标的较小,基本事实争议不大,有一定的调解空间。经反复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进行现场调解,从法、理、情多角度向双方分析利害得失,最终在农历小年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到位。再审申请人党某向法院提交了撤回再审申请书,双方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上蔡法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更多从情和理的角度出发,结合案件实际,对症施方化解双方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效,让每一名涉案群众都能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幸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