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为积极配合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秋季办案的黄金时间,集中精力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化、懈怠执行、执行行为不规范、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百日整顿专项活动召开了动员大会。
按照会议议程,动员大会由田新生副院长主持;郭文波副院长宣读了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专项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执行局赵红军局长宣布了专项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及要求;听取了各位副局长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付自强做了部署动员讲话。
动员大会上,成立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百日整顿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新生任组长,副院长郭文波任副组长,政治处主任张长安,纪检组长韩文涛,执行局局长赵红军,办公室主任靳盘珠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执行局长赵红军任办公室主任。会议明确了专项活动时间安排及要解决的问题,从2012年9月1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重点解决以下四个问题:一要解决执行人员宗旨意识淡化,大局观念不强的问题;二要解决执行人员责任不强,懈怠执行的问题;三要解决执行行为不规范、乱执行的问题;四要解决执行效率不高,案件实际执结率低的问题。采取自查、互查、交叉查相结合,找准问题,边整边改。尤其要对超期未结的执行案逐案登记,特别是对过去已裁定中止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案件要逐案排查,彻底摸清未结案件的底数,同时要对未结案件分类排队,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执行积案,要认真分析未结原因,逐案研究制定下一步执行方案,限定执结期限,责任落实到人。
制定了百日整顿活动要达到的目标。1、通过百日整顿,执行人员的执行理念、为民意识、工作责任心得到全面提高。2、通过百日整顿,执行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懈怠执行、乱执行问题得到全面解决。3、通过百日整顿及百日会战活动,执行效率明显提高。对2011年元月1日—2012年8月20日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到2012年10月10日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50%;到2012年11月10日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60%;到2012年12月10日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70%。2012年8月21日以后新立的执行案件要求在法定限期内及时执结。5、要穷尽一切手段,切实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首先是对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扣留等执行措施,能够及时交付债权人的要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其次是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益,在被执行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强制性以物抵债等措施。再一是要坚持严肃执法,防止违法暂缓、中止执行问题的发生。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活动中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要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敷衍的要严肃查处;对案件办理不及时、工作失误导致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等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该院经请示县人大、县政协同意,从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22名代表、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对执行员所办案件采取一对一的监督指导,执行监督员应从所监督执行员的未结案件中至少抽2个案件进行跟踪监督。7、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百日整顿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百日整顿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提高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风险防范意识,使更多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努力形成自觉履行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和谐的执行工作环境。二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拒不履行、暴力抗拒执行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发挥震慑作用,树立法律权威。三是适当宣传部分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使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执行难”有一个比较理性、客观的认识。
“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百日专项整顿活动已经吹响号角,这次动员会是灯塔、是路标、是航向,为上蔡县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百日整顿活动执行工作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