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前往杨屯乡前张村对特困当事人刘玉琴进行司法救助,3000元救助金基本能够保证刘玉琴的两个孙女上学的开支。2009年3月22日,刘玉琴的儿子高小强驾驶的两轮摩托与由杨保国驾驶三轮摩托相撞,高小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高小强醉酒驾驶机动车与对面来车会车时未靠右侧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应付事故主要责任;杨保国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应付事故的次要责任。2009年6月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杨保国赔偿原告刘玉琴一家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2625元。杨保国家里也一贫如洗,人也不知了去向,近年来,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明查暗访先后执行38次,始终没有执行到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刘玉琴现年67岁,她和丈夫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她媳妇是名艾滋病感染者,两个孙女还是未成年人,高小强死亡后使这个家庭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境。2012年1月4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为刘家送去4000元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刘玉琴辗转进城领钱不易且又要多花费10多元钱,上蔡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再次登门实施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