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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法院洙湖法庭:满心调解赢“三零”

  发布时间:2013-08-01 16:30:54


    上蔡县人民法院洙湖法庭坚持民事案件调解优先,通过全心全意的耐心调解,换取双方当事人的满心理解,连续三年实现调解工作“三个零”(零申诉、零上访、零超审限)。

    设立“调解超市”。上蔡法院洙湖法庭设立“调解超市”,在发挥法院诉讼调解主导作用的同时,将司法调解、社会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人民调解等调解方式方法引进法院,使调、裁、判有机结合。并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主持或参与案件调解,有效发挥了社会调解力量。

    “四字诀”调解。运用“算、释、引、和”的调解“四字诀”调处民商事案件。“算”,即根据相关法条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具体应支付的数额,驳斥明显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的不合理要求,调整当事人存在的侥幸心态,让当事人心中有数。“释”,即解释法律规定双方应当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帮助当事人更全面地了解法律。“引”,即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逐步缩小当事人双方的分歧。“和”,即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双方的主观承受能力、客观经济条件等实际因素提出折中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2010年以来,洙湖法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54件,其中以调解(包含做调解工作后的撤诉、和好)方式结案的319件,调解率达90.1%,连续三年调解率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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