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民法院(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7年度预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为:本年收入2345万元,本年支出23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3.69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01万元,专项支出402万元,其他各项支出4万元。核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经费4.2万元。
三、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四、你部门应自省财政厅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五、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豫财预〔2016〕123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豫财预〔2016〕29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厅。
http://hnscxfy.hncourt.gov.cn/upload/1493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