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从起诉到执行,历时3年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通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两名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被全部执行完毕,赢得了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的一致称赞。申请执行人郝某家人为表达感谢,给上蔡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上书:“一心为民、公正无私”。
2015年,赵某某、刘某在没取得建筑资质的情况下,组成建筑队在农村建房,郝某是建筑队雇佣的小工。2015年7月在给王某某建房施工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应安全保护措施。郝某在该建筑工地粉墙时,从二楼摔落到地面受伤,送至医院治疗。因责任划分和医疗费问题产生纠纷,郝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赵某某、刘某共同赔偿郝某某所受损失的80%,每人承担25600元。案件受理费由赵某某、刘某各承担520元。
2017年6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二被执行人均规避执行,常年在外、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郝某某瘫痪在床,家境贫困,在医院治疗时,被执行人虽然前期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申请执行人是个年近70的单身汉,无人护理,只有其年近90的老母亲每天为其做饭喂饭。
上蔡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有银行存款1万元,被执行人刘某有银行存款9000元后,及时依法划拨,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家中。后经进一步调查被执行人刘某银行存款账户是工资账户,原来被执行刘某是公路部门的聘用人员,其工资账户被查封后,刘某申请从单位财务部门直接领取。了解这一情况后,合议庭立即合议,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并裁定提取被执行人每月收入的1060元,由其聘用单位协助执行。同时合议庭依法决定对刘某拘留15天。2017年7月16日,被执行人刘某主动要求和解,并全部履行了其剩余的执行款项。2017年8月,被执行人赵某某主动委托家人来到法院执行局,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申请人1.2万元,其余申请人放弃。至此此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