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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民法院(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 16:05:05


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民法院(部门):

县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批准《上蔡县2016年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53.69万元,本年收入1,995.33万元,本年支出1,989.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9.87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953.69万元,本年收入1,995.33万元,本年支出1,989.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9.87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收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五、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六、你部门应当自省财政厅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七、你部门要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财预〔2016〕29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厅。

八、其它要求[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向归口服务的省直部门提出的其他相关改进工作的要求]。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上蔡县财政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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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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