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与上蔡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官说法》栏目第二期在上蔡县电视台播出。
本期的法官说法栏目,上蔡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新军结合所判具体案例,为大家介绍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
马某系某行政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2017年4月25日,这天他和往常一样上午一早到单位去上班。上午9时,马某按照县里要求到会议室参加一项专题会议。开会过程中,马某突然感觉浑身困、没有精神,仍坚持继续开会。11点左右,同事张某见到马某脸色蜡黄,头上汗珠往下淌,并坚持送马某到医院。马某不同意,说没有大事,同事张某只好开车将马某送回家。12点钟,马某突然口吐鲜血,120急救车将马某送往医院抢救。下午6点30分,马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显示死亡原因:心脏骤停,死亡诊断:乙肝、肝硬化失代偿期并上消化道出血并失血性休克。家属王某在找马某单位、劳动部门讨要说法无果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劳动部门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劳动部门为丈夫的死亡认定为工伤。
最后,结合马某同事的证言、马某妻子王某的证言及医院的病历,法院认定马某突发疾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且其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为工伤的情况。法院判决撤销了劳动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部门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又重新作出马某属于工伤的决定书。
上蔡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让老百姓更加直观的感受案例的真实性,真正做到司法公开和透明,提高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公信度。